公正
儀式
智慧
認為
仁義禮智信是儒家的五常,孔子提出仁義禮,孟子引申為仁義禮智,董仲舒引申為仁義禮智信,後稱為五常。這“五常”貫穿了中國倫理道德的發展,成為中國價值體系中的核心因素。
孔子曾把“智、仁、勇”稱為“三德”,形成了“仁、禮”的體系,說:“仁者(愛人)也,大親也;義為宜,尊賢為大;吻之殺,聖賢之尊等等。,禮生。”
仁以愛為核心,義以敬賢為核心,禮是仁義的具體規定。
孟子把“智”加在仁、禮上,形成四德或四端,說:“仁之務實親(吻)也;義的道理是,也從屬於長輩;儀式的真正部分文斯是兩者;智慧的道理是,知道兩者必去(偏離)也是真的。”
董仲舒加了“信”,把仁、義、禮、智、信描述為與天地同在的長久不變的規律(“常道”),謚號“常”。
嶽:“仁、禮、智、信五常”(《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