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們,在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種6個月後,才可以選擇打“加強針”。原則上,他們應使用接種的原始疫苗進行加強免疫。
(1)對已完成兩劑次接種同壹種滅活疫苗的人群,原則上應使用原滅活疫苗進行1劑次加強免疫;
(2)對已完成兩劑滅活疫苗的人群,原則上應優先使用與第二劑滅活疫苗相同的疫苗進行1劑次加強免疫。如果不能再提供第二劑相同疫苗,可使用與第壹劑相同的疫苗進行1劑加強免疫。
(3)接種腺病毒載體疫苗的人群,應使用原疫苗加強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