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非常推崇“禮入法”、“法禮結合”的治國理念。但“禮入法”壹詞從現代法制角度看並不科學,實質上是壹種表面上追求法治,實質上尊重人治的倒退思想。
這是壹個關於明朝刑罰和賄賂的成語。詳細解釋見下文。
用刑法,化民,使人們在知曉寫法的同時敬畏法紀,遵紀守法,以達到灌輸收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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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輔助。用刑法解釋民眾,讓民眾知法、畏法、守法,才能達到教育收不到的效果。
出處《尚書·大禹謨》:“明勝於五刑,以勝五教而望治。”
例子表明,懲罰和教育是顯而易見的,道教是尊重老人的。(唐·張《起義堂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