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所載的美國法律規定,旨在引入美國州際商業的食品進口商有責任確保其產品安全、衛生,並根據美國的要求貼上標簽。所有進口食品都被認為是州際貿易。FDA在沒有法律授權、批準、認證、許可或其他方式的情況下,對個別食品進口商、產品、標簽或商品實施制裁。只要生產、儲存或以其他方式加工產品的設施已經在FDA註冊,進口商就可以在未經FDA批準的情況下將食品進口到美國,並向FDA提供事先通知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