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談判協商:當發生邊界爭端時,相關國家可以通過直接對話、談判協商的方式解決分歧,這需要各方以平等和尊重的態度,充分討論和交流領土、歷史、民族等問題,從而達成互利共贏的解決方案。
2.第三方調停或調解:當爭議雙方無法直接解決時,可以尋求第三方的調停或調解,第三方可以是國際組織、鄰國、中立國或獨立調解員。這些作用是幫助各方找到公正和可接受的解決辦法,並敦促他們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