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重復征稅,具有中性征稅的特點。所謂中性稅收,是指稅收對經濟行為沒有影響,包括企業生產決策和生產組織形式,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和主導性作用。政府在建立稅收制度時,是以不幹預經營者的投資決策和消費者的消費選擇為原則的。
2,步步征稅,步步扣稅,最終所有的稅都是消費者負責。增值稅作為壹種新型的流轉稅,保留了傳統間接稅的特點,以營業額全額為基礎,順便征稅,還實行稅收抵扣制度。即在分步征稅的同時,也在分步實施扣稅。
3.稅基廣闊,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連續性。從生產經營的橫向關系看,無論工業、商業還是勞務活動,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納稅;從生產經營的縱向關系來看,每種商品無論經過多少個生產經營環節,都應該按照各個環節發生的增值額來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