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衫,又稱長衫、旗袍等。,是以明代文人常穿的道袍、常服為藍本,沿襲了民國時期的服飾理念,非常契合。主要是把肥大的道袍改得比較窄瘦,把大領改成小領圓領。
民國時期,中國人把它作為常服。長袍被裁剪和縫制在斜的部分,以代表福田和白娜的意義。與滿族旗裝和便服不同,長衫無馬蹄袖,長衫為立領,長衫左右開襟。長衫是長袍的壹種,分為棉和夾。單袍是袍,雙袍叫大衣。
服裝的主體結構是線性的、單片的、平面的、無曲線的。在此基礎上,以肩部為主要支點的平裁註重服裝面料本身的外觀效果和平面裝飾性能,與中國幾千年來天人合壹的觀念不謀而合,穿在身上平而松,即為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