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的口頭文學和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藝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
(3)傳統技藝、醫藥、歷法;
(四)傳統禮儀、節日和其他民俗;
(5)傳統體育和娛樂;
(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均屬文物,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所以,郵票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