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中國* * *產黨提出了“長期* *存在,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社會主義條件下中國多黨合作的基本格局由此確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 *產黨明確了多黨合作是我國政治制度的特色和優勢,確立了中國* *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 * *存在、相互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 *”的十六字方針(1982十二大報告)。
1989年,中國* * *產黨制定《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走上制度化軌道。
1993年召開的八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將“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憲法,中國多黨合作制度有了明確的憲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