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改稅,又稱稅費改革,是指在清理整頓現有政府性收費的基礎上,置換部分具有稅收特征的收費,並進壹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初步建立以稅收為主體,少量必要的政府性收費為補充的政府收入體系。其實質是規範政府收入機制必須采取的重大改革措施。
“費改稅”屬於公文寫作中經常使用的縮寫,就像“整頓整頓”、“打假”、“治理三亂”、“外資企業”、“退改”壹樣。它的基本意思就是把之前應該繳納的費用變成稅金,比如把購房附加費變成購房附加費。(摘自《應用寫作》第12、1999期《論Mainland China、港澳公文的溝通與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