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外內和同,上順天道,下中地理,中適人心”,從天道、地道和人道三者的協和***生角度化解人與自然的相異性和矛盾性,把人與自然的沖突置於壹個更宏觀的宇宙大道的視域中,從而完成天地人三者之間的圓融互通,達到壹種人與自然的和合境界。
同樣,在人與社會、人與人的關系中,和合精神是壹種道德理性和人文關懷,人不能獨存於世,人的本質是社會關系的總和,只有在關系中才能實現人的主體性價值,當然關系本身也意味著矛盾和沖突的必然性,和合精神正視關系內在的沖突性,並在此基礎上實現矛盾對立的統壹和融合,最終達到和合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