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化是春秋戰國時期的概念,意思是法律法規偏向儒家。所謂法律儒家化,是指在法律法令中註入儒家道德精神,使封建法律具有倫理法的性質,即在司法實踐中以儒家思想作為立法、法律註釋、定罪量刑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儒家思想是壹種主流的文化思想、哲學和宗教體系,它起源於中國,並影響和傳播到東亞的其他鄰國。它脫胎於周代的禮樂傳統,以仁、恕、誠、孝為核心價值觀,強調君子的道德修養,強調仁與禮相輔相成,重視五倫和家庭倫理,提倡教化和仁政,批判暴政,力圖重建禮樂秩序,移風易俗,富有入世理想和人文精神。
儒家創始人孔子以“仁”和“禮”為核心。提出“仁者愛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以德治國”,要求統治者體察民情,反對暴政和任意刑罰,提倡廣泛理解和體諒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