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假:
1.按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者,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3.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遠近給予事假。
4.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
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如果兩個外國人在中國結婚,婚假是不合法的,因為不是中國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但是從人性化的角度來說,用人單位應該給中國人相應的待遇。上述法律法規不限制外國人在中國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