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緩解或消除熱證的藥物,即具有清熱、涼血、瀉火、清虛熱、養陰作用的藥物,性質為寒或涼。如果患者表現為惡熱惡寒,面紅目赤,煩躁不安,舌紅苔黃,脈數等。,算熱證吧。用石膏、知母、梔子等藥物治療後,上述癥狀可減輕或消除,說明石膏、知母、梔子等藥物性寒。
能緩解或消除寒證的藥物,即具有散寒、溫裏助陽作用的藥物,其性質為熱或溫。如果患者表現為惡寒喜暖,面色蒼白,四肢冰涼,舌淡苔白,脈遲或緊,則屬於寒證。用附子、幹姜、肉桂等藥物治療後,上述癥狀可減輕或消除,說明附子、幹姜、肉桂性溫。
但是寒性和涼性之間,熱性和溫性之間,藥性是壹樣的,只是程度上有區別:溫次於熱,涼次於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