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越界限的非現場執法應按照(信息采集、甄別認定、告知、行政處罰、結案)處理。其中,經告知、督促後不主動處罰的,可通過路面執法壹並處罰;逾期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強制執行,違法信息可以移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車檢系統。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15日內不主動接受處罰的,由本人上門或發送違法提醒通知書,告知其在3個月內接受處罰。3個月後仍未接受處罰的,移送司法機關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超限運輸車輛在公路上行駛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大型運輸”)第六條運載不可分解物品的車輛,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並采取有效措施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在公路上行駛。未經許可,妳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上一篇:尋找木材市場和木工手工具在濟南市下一篇:電路怎麽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