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宗教是壹種社會意識形態,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歷史現象,有其發生、發展和消亡的客觀規律。宗教在適應人類社會長期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與這種信仰相適應的宗教理論、教義和法規。有嚴格的宗教儀式,有相對固定的宗教活動場所,有嚴格的宗教組織和宗教制度。
第二,宗教是壹種文化現象。宗教在其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人類的各種思想和文化,與政治、哲學、法律、文化,包括文學、詩歌、建築、藝術、繪畫、雕塑、音樂、道德等相互滲透、相互包容,成為世界豐富文化的組成部分。
第三,宗教有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依法管理,開展規範的宗教活動。在國家法律範圍內,保護宗教組織正常的宗教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國家宗教政策鼓勵宗教發揚優良傳統和積極因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