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群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小組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自願加入和退出自由。
義務:
(a)執行小組的決議;
(二)維護本群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集團交辦的工作;
(四)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小組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