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版權(電子版權)並不是法律概念,從人們使用的習慣來看,應該是指對數字化以後的作品擁有的版權。在著作權法上與此相對應的權利主要是信息網絡傳播權。因為以數字形式固定的作品主要通過信息網絡進行傳播。(但嚴格說,數字化後的作品也可以不通過網絡進行傳播,比如通過光盤的出售。這裏對應的權利是發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