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意義上的市政是指對城市的規劃建設與管理,而《周禮》中的市政概念除了“掌其賣儥之事”,即對市場經濟運行的管理之外,還有著“封邦建國立社稷”的深層政治意蘊。其“面朝後市”不僅是“市”與“城”關系的管理規則,且體現出封建社會“國王理朝政”“王後理市政”的家天下理念。
市政工作的辦事機構與人員:
“市”總辦公場所“思次”下按等級分為“次”和“敘”,分別負責市場的管理與經營,“以次敘分地而經市” (《周禮·地官司徒第二》)。其市場“管理官員”與管理機構又分為司市、質人、廛人、胥師、賈師、司虣、司稽、胥、肆長、泉府、司門、司關、掌節等,分別擔負不同的職責。
這些人員在“市官之長”“司市”的率領下,掌管市場的設置、制定市場的政令法規禁令、統壹度量衡、處理糾紛等“市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