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劃經濟時代,國家以強制發展和國家經費支持的形式推動新興競技武術項目脫穎而出。近年來,在武術爭奧運的呼聲中,“國家機制”的天平仍然向新編制的競技武術項目傾斜。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傳統武術強調自己的傳統特色,以顯示其優於新編纂的武術項目。結果傳統武術雖然表現出鮮明的傳統特色,但在強烈的歷史反差下,缺乏時代特征。這種情況至少表現在三個方面;壹是缺乏體育運動的現代科學手段,需要從科學理論、流派特征、技術標準化、功能實用性等方面進行梳理和系統研究。其次,適合現代社會需求的內容並沒有按照“古為今用”的原則進行普及。第三,在傳承方面,仍然局限於口傳身教的方式,還未能運用現代的教學和傳播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