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傳統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 *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添加藥品,但可以添加傳統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