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糧食直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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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試驗階段
2001國務院28號文件同意開展糧食直補試點。
在財政部的統壹部署和指導下,
在2002年,安徽、吉林、湖南、湖北、河南、遼寧、內蒙古、江西、
河北等糧食主產區開展了糧食補貼方式改革試點。
2推廣階段
10 2003年10月28日,國務院召開的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決定,
從2004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糧食直補。
要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不少於65438億元。
主要用於對主產區種糧農民的補貼。
2004年3月23日,在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上,
當時,國務院總理對糧食直接補貼進行了統籌安排,
提出“盡可能在春播前兌現部分補貼資金,
所有補貼資金要在上半年基本發放到農民手中,全面推進糧食直補。
參考: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