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civil servants)被稱為國家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履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
精簡是行政機構改革的方向和原則,縮小行政機構規模,減少行政編制,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是改革的題中之義。但是,說起來,和公務員壹樣,實行的是全員聘用合同制管理。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趨勢和跡象。也許未來會有這樣的改革,但至少近期是不可能的。
根據合同要求,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與現行公務員工資制度相同,其工資甚至更高。目前聘任制公務員僅限於試點,並未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