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時候,福州有壹個叫蔡的知府。為了拍皇帝的臉,他下旨強制福州的老百姓在元宵節點七盞燈籠。
當時有壹個叫展的人,做了壹個十多尺高的大燈,並在上面寫了壹句詩:“太倉壹個財主有壹盞燈,壹把小米;貧家有燈,父子泣。“太守蔡見了此詩,只得撤回條例。展出的燈籠詩可謂是窮人生活的寫照,這位太守也算是壹位識時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