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分攤的固定制造費用為24萬元,即使不自行安排生產也無法節省,應視為沈沒成本,不應計入盈虧平衡點。按照新增獨家固定制造費用654.38+0.8萬元計算外購與自制的平衡點:
180000/(500-400)=1800.
結論:當銷量大於1800件時,外包成本高於均衡點,應自制。少於1800件應該外包。
如果:40-24=16是新設備的固定成本,那麽平衡點就是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