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房子需要重建,相關產權證缺失,那麽盡可能提供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材料證明,也需要去相關部門備案;
3.如果需要重建房屋,但是房產相關資料沒有證明,那麽需要相關部門重新認證,通過後才能進行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百六十四條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原因喪失宅基地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依法進行再分配。
第三百六十五條已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