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因為合同是妳公司和對方公司簽訂的,妳不是合同的壹方,原則上不承擔責任。但既然被指定為聯系人,就應該履行自己的基本義務,履行作為聯系人的職責。如果因為妳不積極履行聯系人義務,最終導致合同無效或解除,妳單位會相應向妳追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