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我們的信任,讓我們失去對熟人認可。“熟人社會”強調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辦事大多憑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生熟、感情的深淺,關系越親密就越有可能實現實利目標。
如此“熟人社交”難免會演變成“熟人病態”:弱化法治功能,淡化競爭激勵,加劇腐敗、尋租行為的泛濫,等等。說“熟人社會”的過分發育最終會腐蝕法治、摧殘市場、瓦解和諧,並非危言聳聽。
傳統的中國社會是個“熟人社會”,“人情社會”,註重“禮尚往來”,有時甚至是禮大於法。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對此做過詳細的描述:人們按親疏、內外、生熟,區別對待與之交往的不同對象;
其特點是人與人之間有著壹種私人關系,人與人通過這種關系聯系起來,構成壹張張關系網,“背景”和“關系”是熟人社會的典型話語。人們壹旦有麻煩,壹旦遭遇不公,首先想的是有沒有“熟人”,能不能拉到“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