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動廣告模式由Rodgers和Thorson(2000)提出,主要用於研究新媒體的廣告模式,主要指網絡廣告。他們指出,拋棄傳統廣告模式、構建新模式的原因如下:首先,消費者上網的動機與瀏覽其他媒體的動機不同;其次,網絡具有不同於傳統媒體的特征,即互動性和虛擬性。互動廣告模式由消費者控制因素、廣告主控制因素以及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構成。詳見互動廣告模式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