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體。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本案的犯罪主體是a。
(2)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及其結果的心理狀態。犯罪的主觀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在這種情況下,甲具有殺害乙的主觀故意。
(3)犯罪的客觀方面。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這種情況下,就有了往飯碗裏放“砒霜”的行為。
(4)犯罪對象。是指受刑法保護、受犯罪行為侵害的社會關系。本案中,B的生命權不應受到非法侵害,這是本案的犯罪客體。
本案屬於故意殺人罪(殺人未遂)。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但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而失敗。某主管遺囑是在飯裏放砒霜,把白糖誤認為砒霜屬於A遺囑以外的原因,可以按照故意殺人罪(未遂)定罪量刑。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