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服務中心的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有關交通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3、組織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和交通樞紐規劃;4、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5、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6、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和指導交通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應急運輸;7、指導本地區交通行業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8.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壹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從事道路交通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