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規定金融資產包括以下三類: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是指所有代表未來收入或對資產的合法主張的文件,也稱為金融工具或證券。它是指單位或個人以價值形式擁有的資產,是壹種對實物資產的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