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三方模式壹般是指將各類掃碼支付、銀行卡刷卡支付、網上支付在壹個統壹的系統中進行組合。
四方模型的總支付最初是“總支付”壹詞的由來。是指僅從事“支付、結算、清算”以外的服務,借助銀行、非銀行機構或清算組織的支付渠道和結算能力以及自身的技術和服務集成能力,整合壹家以上銀行、非銀行機構或清算組織的支付服務,為商戶提供但不限於“支付通道服務”和“支付通道服務”的“支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