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役地租也稱“徭役地租”。在舊中國通稱“力租”。封建地租的形式之壹。地主的土地壹部分分給農民耕種,收獲歸農民所有;另壹部分為地主直接經營,由農民進行無償勞動,收獲歸地主所有。此外,農民還要為地主服雜役。是封建社會初期最簡單的地租形式,逐漸為實物地租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