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論十大關系》和《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毛澤東提出了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發展國民經濟的總方針,以及壹套“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即重工業和輕工業並舉,中央工業和地方工業並舉,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並舉,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並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