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常態化:是指通過教育領域常態化的教育活動,加強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培養各民族之間的理解、尊重和友好關系。這有利於促進不同民族之間的交流和融合,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
2.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指建立健全民族事務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保障各民族享有平等的發展機會和權利保障。包括制定和實施相關政策法規,加強民族事務管理和服務,促進各民族繁榮進步。
3.民族間交流交融常態化:是指促進民族間交流、交往、交融成為常態。通過加強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各民族間的相互了解和融合,促進民族關系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