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提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姓名、身份、住址、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
2、除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公布的疫情信息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尚未公布的艾滋病疫情信息泄露給外界(包括發表論文、報告成果、培訓教學等)。),不得擅自向媒體發布。
3.妥善保管保密文件、資料等物品,不要隨意暴露在公眾和公共區域。
4.在使用或保管的工作電腦上安裝殺毒軟件,並經常更新殺毒。不要隨意安裝有安全隱患的軟件。使用各種移動存儲介質(u盤、移動硬盤)前,先殺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