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部門績效審計
以公共部門為對象的績效審計模式是最基本的審計模式。它以壹個行政單位、壹個公共組織和其他公共部門為評價對象,全面系統地評價某壹級政府或某壹政府部門所承擔的公共部門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2)公共* * *項目績效審計
公共項目績效審計是對政府部門管理或直接投資的公共項目的經濟性、效率和效果進行評價的審計活動。
(3)公共資源績效審計
以公共資源為對象的績效審計模式,就是要克服以公共部門和公共項目為對象的績效審計模式的技術難點,將公共部門的管理績效轉變為公共資源的績效,不僅要考察政府對自然資源、社會資源特別是財政資源的配置,還要考察政府對這些資源的配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