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教育局:
1,行政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重要政務和服務工作,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系統教育信息的上報和宣傳;負責機關的人事工作。
負責機關和系統的文秘工作、信訪工作、文件檔案管理、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和綠化工作;負責辦理NPC和CPPCC的建議和提案;負責對外交流和外事接待。
2.初等教育科
負責起草全區小學教學改革、發展規劃和學期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鞏固和提高小學教學成果;負責全區小學教學管理、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檢查、評估、調研和典型經驗的推廣;負責擬訂小學招生計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小學生學籍的統籌管理和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