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乏全面性:人社法治宣傳工作往往只註重宣傳政策法規,忽視法制教育的全面性。要加強勞動法、社會保障法、勞動關系法等方面的宣傳,讓人們充分了解法律規定。
2.晦澀難懂的內容:法治宣傳要通過簡明易懂的語言和實際案例,讓群眾容易理解法律的含義和作用。但有些宣傳內容過於專業化、晦澀難懂,普通人很難理解。
3.宣傳載體單壹:人類社會法治宣傳主要以傳統媒體為主,如廣播、電視、紙質宣傳品等。然而,隨著新媒體的發展,通過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等新媒體平臺進行宣傳的機會被忽視了。要更加靈活地運用多種宣傳渠道,達到更廣泛、更有效的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