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德引領民俗,以道德建設滋養鄉村治理,壹直是實現鄉村善治的重要途徑。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確立了自治在鄉村治理體系中的基礎地位。與村民自治的實踐同步,中國開展送法下鄉行動已有30多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目標後,鄉村治理法治化成為鄉村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實踐證明,要實現自治、法治和德治的有效結合,首先必須加強黨的領導。壹方面,黨的領導為自治、法治和德治的結合提供了方向。無論是自治、法治還是德治,都應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目標。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為自治、法治和德治提供了同樣的價值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