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形式表示的生產活動的最終結果,即企業全部生產活動的最終結果減去生產過程中消耗和轉化的物質產品和勞務的價值。
國有企業作為壹種特殊的經濟組織,其本質屬性要求其承擔經濟、政治和社會責任。企業要在承擔責任中發展,在發展中更好地履行責任,最終目標是實現員工價值、企業利益和社會效益的綜合效應最大化。
民營企業只是相對於國有獨資企業而言,應該包括所有類型的公有制和社會所有制企業。
在按所有制劃分的傳統企業形式中,集體企業是公有企業。因此,集體企業不屬於國有企業的範疇。事實上,在新中國成立後的幾十年裏,國企被等同於私企,這極大地限制了私企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