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支付結算包括現金結算和銀行轉賬結算。支付結算作為壹種本質行為,具有壹定的法律特征。
原則
1,遵守信用和績效支付原則。
2、誰的錢進誰的賬戶,誰主導的原則。銀行在辦理結算時,必須根據存款人的委托,將款項支付給指定的收款人;除非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存款人的資金必須由其自由支配。
3.銀行不墊款的原則。即在結算過程中,銀行只負責結算雙方之間的資金劃轉,不承擔墊付任何款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