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認為,中國的殯葬業可以分為“喪”和“葬”兩部分。“殯葬”是指殯葬中介服務、殯葬禮儀服務、遺體運輸、遺體化妝寄存服務、遺體火化和殯葬用品銷售。“葬”是指殯葬事務,即公墓和塔陵的建設、經營和銷售,以及對死者遺體或骨灰的安葬和安放服務。在程序上,往往體現為“先葬後葬”的時間順序。在核心業務上,前者是火化業務,後者是墓地銷售業務。
殯葬行業制度是規範殯葬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其中包括殯葬服務制度、火化制度、骨灰處置制度、殯葬行業準入制度和殯葬行業價格管理制度。殯葬業的法律規制涉及政府的國土、公安、衛生、交通、環境、工商、物價、民族宗教事務等多個部門。殯葬法律法規在殯葬行業各個領域的規制方式、立法意圖、執法原則等方面也存在差異。
葬禮的意義:
在漢文化喪葬的發展中,喪葬的內涵逐漸凸顯出孝的主題。喪事為孝子孫提供了壹個表現孝心的機會;活著的人可以表示對死者的尊重,排場可以給家屬臉上增光添彩。同時,中國賤於野、恥於貧瘠、慎終追遠的傳統也讓葬禮更加莊重。民間喪葬習俗與人們的共同信仰和知識緊密相連,喪葬儀式也體現了這壹價值。
人們作為社會成員生活在群體中。所以,壹個人的死亡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事,它會對原有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結構產生影響,也會對活著的人產生重大影響。所以追求某種葬禮儀式是很有價值的,生與死同樣光明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