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代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壹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壹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的重要標誌,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不同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包含的項目並不完全相同,每個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分類也不完全相同。而我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統壹明確的分類,其中比較認可的是王文章的13分類方法,即:語言;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傳統武術、體育和競賽;民間藝術、工藝美術;傳統手工藝和其他技術;傳統醫學和藥學;民俗;文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