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進入或離開環島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車輛行駛時,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暢通。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變更車道前應當提前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汽車掉頭時,應打開左轉向燈,並註意車前車後是否有車駛來,再掉頭。
擴展數據:
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提前打開右轉向燈,註意觀察車右後方的交通動態後再靠邊停車。離開停車地點時,應提前開啟左轉向燈,並在行駛至車道前註意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在未標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開啟左轉向燈,鳴喇叭(無聲路段除外)。如果妳被超越,妳應該在右邊讓路。
參考資料:
轉向燈-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