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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劇代表作品

豫劇花鼓戲代表作:郭丁香、夫婦觀燈、劈柴、四服、補背、姬、雙偷花、雙賣酒、打金蟾、林影觀花、跳粉墻、和

花鼓也叫花鼓燈。俗稱打花鼓。因用腰鼓敲打歌唱而得名。因早期演唱曲目《郭丁香》,故又稱丁香。河南省流行的有戲曲、說唱、歌舞三種形式。受當地語言和聲調的影響,形成了豫東花鼓、豫南花鼓、豫西花鼓、豫北花鼓等不同部落。

花鼓歷史悠久,起源於沒有發現文字記載的時候。可以肯定的是,它是在魯豫皖邊區民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早期是給窮人乞討時唱的。音樂唱腔結構單壹重復,多唱民歌,如《十二月》、《五更調》、《四季歌》、《對花》、《贊美主家》。

花鼓的歷史

清初,豫南地區流行花鼓。65438年至0963年,根據淅川縣花鼓藝人李連慶的口述,以及之前藝人的說法,在清朝乾隆年間淅川有壹個花鼓在唱歌。當時,有壹位著名的藝術家,楊澤桂,他精湛的技藝至今仍為後世藝術家所稱道。

據光山縣藝術家翁、新縣藝術家鄒等介紹,清乾隆、嘉慶年間,笙、高力夫等專業花鼓藝人壹直在此演唱。清代中葉,豫東地區也流行花鼓。

道光五年(1825),花鼓唱腔多為雙班制。壹人扮成女性角色(男扮女裝),剪下女子假發,穿上五顏六色的襯衫和裙子,頭上綁上彩球,腳上綁上木墊,手持扇子和手帕,踮起腳尖行走,俗稱“踩高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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