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設備、管件、電線電纜、門窗、鋼材、塑鋼制品、水表閥門、電梯鍋爐、空調設備、防腐保溫材料、瓷磚塗料、裝飾材料、建築材料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三:銷售建築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石材板材、石材工藝品、廢石。(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四:銷售建築材料(木材除外)、裝飾材料、水暖器材、電線電纜、燈具、石材、玻璃制品、環保材料、五金交電及木地板;室內外裝飾工程的設計與施工。(上述經營範圍涉及許可項目的,憑許可文件和證件在有效期內經營,未經許可不得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