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主義產生於16世紀下半葉,實際上是新教的壹個分支——加爾文主義。亨利八世脫離羅馬天主教會後,聖公會成為維護以國王為首的國王統治的工具,教會依然腐朽。16世紀後期,教會中壹些虔誠的信徒要求去除國教中天主教的殘余因素。他們的意見被稱為“清教主義”,他們被稱為清教徒。
新教,以教皇為核心的天主教會,是中世紀融合西歐的“大傳統”,但除此之外,各個民族或地區還有各種“小傳統”。當他們在教義或組織上對“大傳統”反動時,異端法庭就把他們裁定為異端。
自13世紀以來,異端法庭在西歐各地頻繁追捕異端。進入中世紀後期後,民族主義的暗流已經形成,所謂的“異端”日益與民族自決運動相結合,對教會造成了更大的沖擊。分別由威克利夫和胡斯領導的異端運動發生在西歐天主教文化圈的邊緣地區,即英國和波希米亞。
2.不同的信仰
清教徒只承認聖經是唯壹的信仰權威,強調所有的信徒,無論是平民還是國王,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他們信奉J. Calvin的“成事在天,謀事在人”的宿命論。
新教,三位壹體的唯壹神。
3.影響不壹樣。
清教主義對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對17世紀以後的英美等國的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宗教等方面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新教在各地的宗教改革過程中也建立了各種教派,各種教派也形成了壹系列自成體系、完善的教條體系。其中最著名的有:海德堡問答,比利時信條,多特蒙德信條,威斯敏斯特信條,威斯敏斯特小調問答。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清教主義
百度百科-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