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壹定時期或壹定文化圈的建築、技術、紀念藝術、城鎮規劃、景觀設計的發展有較大影響,促進了人類價值的交流。
3.提出關於現存或消失的文化傳統和文明的獨特或罕見的證據。
4.關於呈現人類歷史重要階段的建築類型,或建築與科技的結合,或景觀中的傑出典範。
5.代表壹種或幾種文化的傳統人居或土地利用提供了極好的模式——尤其是當危機因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而消除的時候。
世界文化遺產簡介:
世界文化遺產(World cultural heritage)是由聯合國發起,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施的國際公約,旨在保護對全世界人類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自然或文化遺址。
世界文化遺產是文化保護和傳承的最高層次,屬於世界遺產的範疇。
世界遺產分為三類:世界文化遺產、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和世界自然遺產。
國際文化遺址委員會等非政府組織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合作組織,參與世界遺產的評選、管理和保護。